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全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范围: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十六大类中机、电、仪等的总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固定资产按如下条件确定:
1、单价在人民币500元以上;
2、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3、能独立使用。
自制、捐赠、调拨的仪器设备,凡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其中。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统称为低值耐用品、材料及易耗品类。
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购置和调入的仪器设备按购价或调入价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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