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在县域范围内以划拨的方式新建需要使用土地、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和改建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及流程图
(三)应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
1、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县政府批准文件,技术改造批准文件,外商投资项目批准文件;
3、县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
4、申请建设选址的现状带地形图的红线图及电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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