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工作总结.doc
福贡县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
先进个人评选总结
根据县文明办、县公安局文件精神及总体部署要求,从201*年至20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评选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十二个百”活动。为进一步推进福贡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福贡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县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福贡县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评选文明交通先进个人活动实施方案》并逐一实施,现将开展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创建及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县及时成立了由杨子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组长、段学英(县公安局政委)为副组长,叶文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和银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十二个百”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叶文兆任
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文明办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创建活动;负责落实创建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的评选等工作;及时收集创建活动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宣传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及做法。
一、明确了创建范围,深入指导申报单位。
(未完,全文共2793字,当前显示6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