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上线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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