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上线管理办法
7信息系统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局)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新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烟草行业计算机软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和******(局)公司自行调整资金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条项目验收包括系统初验、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第四条信息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初验
第五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软件测试报告。
(二)信息安全测评报告。
(三)系统测试方案。
(四)系统测试用例。
(五)系统使用手册。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
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其软件测试、信息安全测评以及其他需要的测试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并形成测评报告: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三级及以上的。
(二)纳入国家局、省局、市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目录的。
(三)涉及核心业务、信息资源、基础设施、跨部门业务协同、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经过初步验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展项目初验,并组织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开展信息系统使用测评,财务人员启动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开展初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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