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现场勘察申请书例文
试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性
来源:慧博论文网发布时间:2009-09-04查看次数:30
1随着全社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不断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所造成的资源、环境、社会等各种矛盾的激化,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应该从环保理念、思想、政策、实际工作上进行体制和机制上的改革和创新。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对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竣工验收监测在整个监测工作中的位置,如何依法监测,科学规范监测也需要重新认识。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法律依据
为防止新的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增加环境污染负荷,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在1989年1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列出专条专款,做出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验收工作的技术基础就是验收监测。
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颁发的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2001年12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又进一步补充明确了环保竣工验收和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是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期工作和基础,多年来本项监测工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技术支持,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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