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账务及税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12-1017:09
来源:网校[字号:大中小]问:我公司成立了一个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在民政部门领有收据,在地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可以领取发票。收取的会费应如何入账,如何纳税。答:所述协会如果是独立于企业的组织,请按下述规定处理:
1、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收取的符合规定的会费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会费收入”核算,也可以直接设置“会费收入”一级科目核算。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会费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居民纳税人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函[2008]1081号)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填报口径说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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