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陕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2010年12月16日省应急办【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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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加强协调,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扑火。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农业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林区和城市市区除外。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由陕西省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和督导组组成。
2.2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陕西省农业厅厅长
副总指挥: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厅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科技教育处,省农机局、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厅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宣传中心。
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根据火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受灾市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导、监督地方政府尽快扑灭草原火灾;根据防火需要,协调解决重点草原防火区、受灾地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各职责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
2.3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主任: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主任: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省草原工作站站长
成员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厅办公室、厅政策法规处、厅科技教育处、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省草原工作站。
主要职责。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接受省卫星遥感中心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指导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4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处长
副组长:省农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厅市场信息处、省草原站、厅后勤服务中心、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受灾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组织扑火人员和物资的快速供应;确保与受灾地区的信息传递畅通;为应急指挥系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5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由指挥部领导根据火情决定。
主要职责。赴火场协助指导“前指”扑火救灾;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传达并监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2.6应急联动机制
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宣布启动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检查督导应急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草原火情信息主要来源于省气象局遥感中心观测、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卫星遥感观测和地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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