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申请书
员工关爱基金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河蟹共进”的经营理念,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员工家庭进行及时帮扶救助解除后顾之忧。更表明了公司争创优质企业文化、持续提升员工幸福指数的坚定决心。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凝聚力,特设立员工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基金救助范围、条件及救助标准第二条(救助范围)
本基金救助是公司在职员工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或家庭重大变故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导致家庭重大财产或人员损失、伤亡等。(详见附则注解)第三条(适用对象与取消资格)
(1)在公司服务满
年以上且符合以上第二条,同时又无力负担短期紧急支出的在职人员均可申请;(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员工关爱基金的救助或发放:
①员工个人违法受到法律追究的;
②员工个人及家庭成员参与非法活动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③经核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第四条(基金救助条件及标准)
救助原因救助类别及金额
1、一次性救基金助发放:
员工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意外伤残(均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详见第四章)一次性救助金基本金额
元,在公司服务每满1年增加
元,最高达20000元(注: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在职员工)
2、无息借款:
重大家庭变故:因不可抗力或意外导致家庭财产或人员重大损失、伤亡(均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详见第四章)公司无息借款
万元,两年内还清(注: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救助类别第五条(救助类别)
(1)一次性救助金:本基金全年受理,一般每年每名员工只审批救助一次。对于特殊情况,需当事人写申请交由人事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正常基金申请流程申请。发放的每笔救助金使用年限为一年,救助基金拨款形式由个人选择(拨款形式:现金支付或汇入员工个人账户内),无需返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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