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山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总结
斛山中心学校201*201*学年度规范办学行为
自评报告
中心校根据光教体〔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全乡各中小学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全乡各中小学都能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全乡各中小学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行为。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全乡各中小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五、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
课程开设方面,艺术课开展次数不足,学生学习成绩依然实行百分制,小学部分班级是大班额,部分学校场地不达标,安全卫生方面部分学校无卫生室,部分教师的教研水平不够高,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不够。
通过自查,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全乡各中小学在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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