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拆迁安置重建遗留问题的报告
关于请求解决宅基地被非法侵占遗留问题的请示
尊敬的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政府领导:
你们好。
本人叫丁元珍,女,59岁,岳阳市云溪区人,农民,无业,家住岳阳市云溪区云溪镇镇龙村新建组安居大道。1970年,我移民到镇龙村新建组,组里在东侧分了一块地给我种菜,地处村民姚正良屋后,现位于安居大道人行道边。2000年,岳化要在周边地区建安居小区,在我的地前面修了一条安居路。
2001年,由于我从小耳聋体弱多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所以想在自己地里建房做点小生意维持基本生活。当本人购置了部分建材准备建房时,村民姚正良企图非法侵占,采取暴力强行阻拦并人身威胁,我未予理睬继续建房。由于当时我老伴得了糖尿病,大儿子骨折住院,家中盖房欠债,姚正良便威逼利诱,强行将我存放的建筑材料转让给他,并借了我1万块钱急用,并双方声明并非转让地皮之费用,我将尽快偿还借款。之后,姚正良未征求本人同意,强行非法侵占本人土地,私自搭棚出租他人收租金。我多次找到姚正良归还1万元欠款时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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