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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南郑作为“千年古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民俗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文明、发扬文化、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于今年10月带领教工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实地察看了相关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座谈会,全面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状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南郑区位于汉中盆地西南部,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2014年南郑被认定为“千年古县”,2018年被命名为“省级文化先进区”。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科学保护思想,立足区情实际,加强保护和传承,不断推进“人文南郑”建设。目前,我区已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0个,其中《汉调桄桄》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春倌说春》等12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名录,《黄官盐菜制作技艺》等16个项目被列入市级名录。建立非遗传承基地16个,其中良顺藤编被评为省级示范性传承基地,协税社火、汉中藤编、汉调桄桄被授予省级传承单位。现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名,市级项目代表传承人12名,区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0名,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文化遗产日”、民俗节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流动展板、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和南郑电视台、广播电台、《南郑文化艺术》报、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媒体形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保护成果、传承活动和先进典型等,开展经常性地开展培训,组织非遗业务人员、非遗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学习《非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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