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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怎样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警察形象危机事件中的公共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警察机关或警察个人为了实现自身和广大民众共同发展的目标体系,促进国家机构的和谐顺利运行,而运用传播沟通手段与民众间建立互相了解和互相适应的持久联系,以争取民众对警察机关及个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综合性管理活动。研究和实践警察公共关系,对于公安机关塑造自身形象、收集信息、沟通协调、咨询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一些类似“躲猫猫”事件、“背砖砖”事件、杨佳袭警案等突发事件,都是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反响的关于警察形象的危机事件,使民众对警察这个职业产生一定的误解和质疑,也使警民关系面临一定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化解危机,并将公关工作常态化,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出现的原因分析

(一)个别警察执法不规范

几乎每一起冤假错案,都可以从警察的不规范执法上找到源头,同时,每一起冤假错案,都会极大地伤害人民警察的形象。侦查人员急于破案,先人为主地将嫌疑人认定为犯罪人,采取刑讯逼供(以精神或肉体的方式)、暴力取证或者引供、诱供、指名指事问供等不合法的取证方式,迫使嫌疑人承认莫须有的犯罪事实,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引起被逼供人及其亲友的反社会情绪。另外,由于长期以来特权意识重,漠视公民权利,在日常执法的过程中,简单粗暴、态度恶劣,在与公众发生矛盾冲突时不能够有效处理,在特定情形下,就会将矛盾激化,演化成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个别警察工作作风散漫、效率低下,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粗暴,虽然这些行为并无明显的违法违纪,但是对公安队伍形象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

(二)突发事件处理不当

公安机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错误的处理方式,也是导致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如2009年陕西丹凤县19岁高中生猝死公安局,被网络称为“背砖砖”事件,警方因为不规范执法,刑讯逼供,致使犯罪嫌疑人猝死,形成危机事件。在案发后,当地警方粗暴对待嫌疑人家属,又一度封锁消息,不能公开解答公众质疑,不能正确面对媒体,导致谣言四起。而媒体只有采访死者家属来制作相关节目,却少了本应唱主角的当事人(当地警方)的声音,真相迟迟得不到公开,群众的质疑得不到解答,在人民群众中间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个别警察的行为影响了当地整个公安系统的形象,也使警察成了暴力的代名词,进了公安局就要被暴打,这样的印象会给当地民众留下阴影,造成人民群众对警方的不信任。久而久之,就有可能造成即使警察的正当执法也会被质疑,也会得不到应有的配合。

(三)媒体和网络片面或不实的舆论引导

一些商业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在一起危机事件发生时,往往断章取义,致使案件的情况得不到如实的反映,使公众的注意力和判断力发生偏差。更有个别新闻媒体不讲职业道德,追逐名利,为寻找“卖点”,不甘落后地挖掘警界“丑事”,将警察“妖魔化”。也有个别律师,通过发博客文章、向商业报纸记者炒作观点,引导舆论走向,提高个人影响力,煽动不明真相的网络民众。

据2010年11月22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公民的网络表达与公共管理分析研究报告》指出,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中国公民表达诉求、抒发已见、监督权力、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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