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认定的办事指南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
2、登记失业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随军家属
5、残疾人
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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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https://sz12333.gov.cn/rcyj/)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sz12333.gov.cn/ggjyfw/),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二)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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