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山塘整治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规„2010‟4号)、《湖北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鄂财农规„2010‟3号)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木本油料产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油组发„2009‟2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有关林业技术规程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一)统筹规划,规模发展;
(二)突出重点,效益兼顾;
(三)各尽其力,各记其功;
(四)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第三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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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省财政安排和整合用于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资金;
(三)县财政安排或整合用于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支农资金。
各地要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引导,深化支农资金整合,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整体投入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组织项目施工管理,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加强项目计划、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协调,负责项目建设组织方案编制、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工作;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方案编制和项目规划、项目管理、施工组织、种苗供应、技术服务、质量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
项目乡镇也应成立相应项目办,加强对油茶专业合作社、施工单—2—位和组织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抓好项目建设。
第五条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建设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制,推行目标责任管理。乡(镇)长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地项目建设质量负全责,切实做好村、组、农户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县、乡分级设立技术管理组,由县、乡木本油料产业办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编制施工方案;负责检查和监督施工环节的进度和质量,签发质量验收凭证;组织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编写施工质量自查报告;做好技术档案汇总和成果上报。
第三章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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