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杰出人才免租入住200平方米住房

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规定,可享受“人才安居”保障的“人才”分为4个层级: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不同层级的人才可享受不同标准的安居住房补贴。

《办法》规定,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也可申请购房或租房补贴,免租住房及购房、租房补贴标准根据领军人才的级别有所差异,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可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须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须符合一定条件。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住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租房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至每月2000元不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

已婚人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根据《办法》,已婚人才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公共申请人。

每个家庭成员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人才同时符合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只可以享受一种安居形式,不可以重复享受;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未完,全文共2066字,当前显示6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