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申请商品房预售一次告知单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以下资料请用a4幅面纸张打孔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
并加装蓝色封面及胶封后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1、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商品房预售说明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商品房建设的地址、栋数、结构、层数、户型及面积、住宅套数、总建筑面积、商业面积、装修标准,开、竣工日期、预售的总面积及部位,预售价格及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说明书附所出售商品房部位的平面图、正、侧、后立面图;经法定代表审定并签章的08年版新《宜昌市夷陵区商品房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收原件);
3、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证明文件(验票据原件,收复印件)、持有商品房建设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租文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商品房建设的前期和开工计划批准文件;(商品房建设计划批准文件、住宅报建申报表、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项目手册)。(收原件);
5、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评估报告或验资证明文件(提供评估报告及验资证明文件的机构须房管局认可)。(收原件);
形象进度必须达到地面三层(含架空层);
(未完,全文共1557字,当前显示5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