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指导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行为,提高决算审计工作效率,加快决算审计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指导意见。
一、竣工决算审计含义及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其前期准备、项目概(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结)算全过程审计,必要时对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范围是。由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投资金额50万元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建设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建设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下但区财政补助资金比例占50%以上的项目;全区行同步实施建设项目。
二、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具备条件
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且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㈡已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书,并通过政府投资项目联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㈢项目送审资料齐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具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基本条件。
三、竣工决算审计主要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颁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相关规定;
㈡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定额、价格信息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㈢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其他政策法规;
㈣与项目决(结)算相关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会议纪要、预算书、变更联系单、工程结算书、财务账册、报表等竣工资料;
㈤其他与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相关资料。
四、竣工决算审计需提供主要材料
1/5
㈠工程项目立项及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概算及概算调整资料;用地、规划、拆迁、环保等批文;施工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扩初设计会审资料。
㈡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㈢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合同及报告。包括代建合同;勘察合同及成果资料;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资料报告;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㈣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开工竣工报告、图纸会审、隐蔽工程竣工图、质量验收及备案等资料。
㈤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各单项工程计算书;各单项工程结算书(业主单位签字盖章);其他有关结算资料。
㈥财务决算资料。包括财务决(结)算审计相关情况说明;项目送审总投资表及明细表;会计报表、账簿、凭证;银行开户证明及银行对账单;各科目余额表;其他与工程有关财务资料。
㈦其他与工程有关资料。
五、竣工决算审计内容和重点
㈠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有:
(未完,全文共3864字,当前显示12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