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 堤防工程1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第 一分部:堤身填筑)
一、单位及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每个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写明人员组成,机械设备等必须具备的条件,监理工程师对其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各项准备工作到位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方能开工。
二、砼开仓浇筑报验制度
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砼开仓浇筑报审表,并注明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审表后,立即组织监理人员,业主现场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对模板、钢筋、材料和设备进行核验,符合开仓条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砼开仓浇筑令。
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的水泥和钢材必须具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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