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人民公社水利站的请示报告
【发布单位】
81502【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82-01-05【生效日期】
1982-01-05【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山东省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
人民公社水利站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82年1月5日)
省府同意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人民公社水利站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我省的水利建设,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抗御旱涝自然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当前工作的重点应转移到管理上来,切实管好用好现有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各地可按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尽快地建立健全公社水利管理机构。
关于建立健全人民公社水利站的请示报告
(未完,全文共1052字,当前显示3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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