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1、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规模较大。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固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蔬菜园艺、水产类企业5000万元以上)。
(2)效益较好: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8%以上,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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