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仓储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清单(通用版本)2016.7.20
关于加油站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安监危化〔2005〕17号
关于加油站审批发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保障合法加油站的正常经营活动,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加大发证工作力度
根据国家局的要求,今年要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任务,因此,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省局确定首先抓好加油站的发证工作,在保证发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证工作进度。一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尚未取证的符合发证条件的加油站尽快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工作。二是加快审查、审批、发证工作。今年6月30日前,所有已从事经营或竣工后即将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愈期未取证的,一律不得继续经营,若继续非法经营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二、结合实际,严格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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