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妇女工作红旗单位(15个)
珠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一
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
处置办法
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公正、公平、公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车辆清理登记
按照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清理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负责的清理登记,并将清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张榜公布。未有登记的车辆不得按照本办法处置,今后也不得以公费支付车辆的一切使用费用。
二、车辆评估
(未完,全文共903字,当前显示2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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