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外国人在深圳就业办事指引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第93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二十八条;

(四)《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第五条

二、外国人在深圳就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六)拟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三、申办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初次就业申请

1、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外国人就业信息,申请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路径:http://www.xiexiebang.com——网上申报(首页中部)——涉外就业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事项预审通过后,备齐以下材料递交涉外就业办事窗口: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聘用意向书(可从网上下载,原件1份,双方签名盖章),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派书适用于用人单位章程规定可以由出资方派遣的人员,或被公司总部派遣到深圳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任职工作的人员。委派书应当载明委派事由、担任的职务、委派期限等内容);

(3)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因报告(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指相关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对高技能人才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若能提供证明本人从事相关工作能力的材料,如曾经服务过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等亦可。以上证明除推荐函需为原件外,其余均需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属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用人单位需提供登记证,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免提供(1)、(2)、(3)、(4)项的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1)、(2)、(4)项的材料,但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证》)

(1)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②职业签证或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申请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就业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验原件);

④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未完,全文共5198字,当前显示14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