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限价房申请书
限价房转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杨国海男住资源县两水苗族乡政府大院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系单位的干部,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甲方有权购买位于七楼包括一车库在内的限价商品房一套(以下简称房屋)。房屋户型为户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车库平方米)甲方拟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房屋属于国家和当地政府政策允许正常交易的房屋,房屋可以正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根据当地限价房五年不能转让的特性,因此,甲乙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证暂时写甲方的名字,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国家政策允许办理过户登记时起三个月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承担);购房款由乙方支付,乙方另付给甲方转让费。
三、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款为甲方应支付给房屋开发商的购房款,目前,房屋开发商公布的房屋价格为元/平方米(车库元/平方米),合计元(大写:圆)。乙方另付给甲方的转让费为元(大写:圆)。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34000元人民币(大写:)。该转让费交付后,甲方反悔,应当双倍返还转让费;乙方反悔,该转让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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