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长征煤矿矿压监测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矿压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采场矿压显现规律,适时有效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现状,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矿压监测领导小组
(一)总工程师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生产技术科设矿压监测小组,配备专业人员人,负责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采掘区队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矿压监测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具体要求
(一)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1.岩巷矿压监测规定如下
(1)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及锚杆扭矩力试验,并做好原始台帐的资料记录。
(2)矿压监测小组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锚杆(索)原始台帐记录、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锚杆扭矩扳手等检测工具进行监督检查。
2、煤巷矿压监测规定如下
(1)为了加强锚杆支护的顶板管理,进一步优化锚杆支护参数,随时了解顶板的离层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第7款的规定,在煤巷锚杆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2)所有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内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以便及时掌握顶板离层变化,监测巷道支护质量,确保掘进及回采期间的安全。
(3)所有顶板离层仪应按安装时间的先后进行编号,并挂牌管理,牌版上应清晰表明顶板离层仪的编号、安装日期、初始读
数、深、浅基点位置、观测责任人等内容。
(4)所有顶板离层仪必须安设在巷宽的中部或交岔点的中心位置,顶板离层仪的间隔距离一般为50米。安装时,工作面迎头距前一个顶板离层仪的距离不得超过50m;“三带一宽”及
三、四岔门处必须及时增设顶板离层仪,安装时,距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20m。
(5)现场应选用安装简便、测读方便、具备直观视觉显示功能的顶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深浅基点位置分别不低于锚索、锚杆的端头200mm,并在顶板离层仪牌板上明确标注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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