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海关跨境快速通关操作指引
快件物品海关监管及通关操作说明
一、快件物品的分类标准
经由海关快件监管中心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分为五大类进行分类监管。
1、货物a类。纸制的文件和资料,免税放行。
*收件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居民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均可;
*所寄物品为公司文件、法律文书及少量的技术资料等;
*按中国邮政法规定,私人信函不在此范围;含有较高知识产权价值的设计图纸文稿等应按货物c或d类申报;纸制的货物样品,出版发行的图书等不在此列。
2、货物b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价值低于400元人民币的货样广告品,免税放行。目前已经取消b类报关。
3、货物c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征行邮税放行
*此类货物最高限价海关虽无明文规定但通常做法是不高于5000元人民币;
*此类货物不涉及3c强制认证,广电总局音像制品管理或其他重要的许可证及配额管理,否则将转为d类货物申报。
4、货物d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高价值普通货物
*货物收件人需具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或海关认可的其它进出口资质(如外企驻京办或企业临时注册等);
*申报时,应按海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或类似的管制文件;*海关按贸易方式予以征税、免税、保税(手册)或保证金担保方式放行。
5、个人物品类。是指收件人为公民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进口的用于其私人生活范围内的物品(如食品、酒类、保健品、衣物、书籍及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或公民旅行回国后的分运行李。
*个人物品每次寄送总价值不得高于1000元人民币;
*单件物品如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属于不可分割的完整物品,且又在个人使用范畴内的,应详细提供价值及用途说明,海关会酌情放行;
*海关根据《个人物品行邮税税则条例》对此类物品进行征税管理(见附件)。
二、通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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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