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自评估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按照《转发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承银发〔2011〕16号)文件要求,我行对2011年金融管理政策综合评价自评估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明确各业务项目的归口部门,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求各条线以评价项目和标准为依据,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自评工作。
通过全面细致自评,2011年,我行严格遵照人民银行各项金融管理政策,稳健经营,合规运作,自觉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保稳定、促增长、重民生政策落实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依法合规经营运作
2011年,我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跟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进、保、控、压、退”的信贷政策。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以“总量调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为原则,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压缩和限制对“两高一资”、“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投放。将清洁能源、涉农、交通、中小企业及保障性住房等作为我行支持的重点,全年累计发放非贴现贷款**亿元,其中:依托“账易融”、“货易通”等供应链产品,为**户小微企业发放非贴现贷款**亿元。在日常工作中,我行按照要求及时提供货币信贷运行报告,及时、准确报送贷款数据,积极主动完成人行开展的各类信贷政策调查工作。
在利率政策落实方面,我行以“服务、传导、监督”为重心,突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将央行利率政策通过发文或下发信息传导的方式传达到位,并做好上级政策的本土化,发挥“承上启下”的政策传导枢纽作用;二是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内利率政策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每季对全辖利率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坚决维护国家利率政策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地向人行报备各类利率监测报表和相关信息材料。
作为一级法人的分支机构,我行法定存款准备由总行通过核心系统自动逐级提取和缴存,缴存范围和比例均符合规定。
为确保金融市场交易内控严密、流程清晰、授权明确、作业标准严格、风险可控,我行加强审慎管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央行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加强对金融市场发展变化、最新监管规则等方面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并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制度。2011年我行国债、黄金和票据等业务在强化营销、依法经营和合规操作的基础上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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