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试用期、转正规定
1、新员工试用期1—3个月不等,根据员工表现由部门主管、人事部评估决定。如果试用期间休假(除正常休息日外)超过(含)十天,试用期需相应延长。
2、试用期工资只与上班天数挂钩,不参与满勤、考核、提成等,不享受任何补贴。薪酬制度
1、上班时间
a、门店及配送中心作业人员上班时间:早班8:30-16:30,晚班15:00-23:00(含用餐0.5小时),月休2天加1小时,门店及配送中心管理人员上班时间:8:30-18:00。
b、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30(夏),早上8:30-12:00下午13:30-18:00(冬),月休4天。
2、员工月工资计算公式:
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分级别)+满勤工资+岗位补贴(分级别)+业绩提成/绩效考核+加班+社医保+储蓄+奖惩+其他
●基本工资。企业为保证员工最低生活需求而定,不同岗位、不同资历、不同级别人员的基本工资也各不相同。基本工资与正常上班天数挂钩,每月以30天为基数进行计算。
●满勤工资:公司所有岗位满勤工资均为300元。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都将影响该部分的收入。●岗位补贴:公司依据不同的岗位性质对员工所掌握的工作技能或资历的要求给予不同的岗位补贴,不同岗位、不同资历、不同级别人员的岗位补贴也各不相同。岗位补贴与上班天数挂钩,按请假天数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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