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农垦科学院组织部职能范围
农垦科学院组织部是院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管理,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
(二)按照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院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院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院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查、审批手续;负责院领导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排事宜。
(三)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和指导全院党的组织制度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定我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
(五)负责全院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院党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全院干部监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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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全院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整理工作;负责院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掌握全院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情况,承办院管干部及有关人员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九)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组工干部行为若干规范
组工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
3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第四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
4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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