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1
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健全学校干部队伍,优化领导群体结构,完善选才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满足领导班子新老更替的需要,造就一支素质优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坚力量,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上级干部“四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立足培养、竞争择优;
(四)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五)动态管理、合理使用;
(六)依法依规、民主集中。
二、培养与考察办法
(一)准入对象的条件
1、基本条件。有正气、有才气、有锐气,有团队精神,有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学校行政服务工作。
2、资历条件。年龄在45(男)或40(女)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合格,教龄5年以上。
(二)准入对象的产生
1、发动部署。通过教职员工大会宣传中层后备干部建设的目的意义,公布《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
2、由全体教职工大会公投,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条件标准和公投票数,研究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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