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定
(相关文件:新人发【2007】
119号)
一、评聘范围:从事化工专业(含制药)化工机械、化工分析、化工技术管理、电器仪表的使用及维修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聘条件:
(一)技术员评聘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大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学识水平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协助助理工程师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一般问题;了解本专业有关方针、政策,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与本岗位范围内的技术管理、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工作。
(2)能设计一般零部件产品,并应用在相关产品上。
(3)资格要求。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
4、业绩、成果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根据本专业特点,写出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报告。
(2)记载、整理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正确无误。
(二)助理工程师评聘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2、学识水平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协助工程师解决本专业设计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运用专业技术标准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能参与一般性技术项目的辅助研究、新产品开发、施工建设、工艺流程、技术检测等工作。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本专业某一分支的技术管理,或担当有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技术骨干的助手,较好地完成任务。
(2)参加过1项以上设计研究工作,在工程师指导下较好地完成设计、试验及资料收集工作。
(3)参与中小型生产工程的施工建设,在承担施工建设任务中,按施工工序施工,保证了工期和工程质量。
4、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或生产实践,具有一定的生产应用价值。
(2)参加编写本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工作计划、年度计划、生产计划、规章制度或其它文件,在本部门得到实施。
5、论文、著作条件
提交独立完成的技术工作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三)工程师评聘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学识水平条件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使用现有技术工具或新型技术,通过在创新、开发、生产、设计、建设、规划或产品维护、管理等领域实践,发现本专业技术管理、科学研究开发、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产品生产和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提出设计和解决方案;掌握本专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科研设计项目的全过程工作,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科研设计项目中关键的技术工作。
(2)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设计、技改项目在自治区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参加过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的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5)制定、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被采纳。
(6)完成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并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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