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材料
我国监事会的设置与运作
(讲稿)管理学院杨旭
各位
同学:
大家好。在上一节课中,我们重点讲述了监事会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监事会设置的国别差异,其中包括德国、日本和美国的一些经验。
这节课,我们将在上节课的基础上,介绍我国监事会的设置与运作,以及存在的某些问题。内容不多,但都非常重要。(开始画图)首先我们来看我国监事会的设置与运作当中包含的内容(黑板上写“
1、内容”)。
我们知道,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它的权利之一就是: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负责任免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对董事会负责,受监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为了了解我国的监事会与其他国家有什么相似和不同之处,首先请大家把课本翻回到第111页,对照上节课中,德国和日本的监事会构成图,找出与我国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从几幅图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监事会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大体上说,我国的监事会设置与日本的复合结构类似,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的机构(此时用黄色粉笔画圈),这种模式下的董事会同时具有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所以为了避免监督者监督自己,法律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对董事和经理进行监督。同时,我国监事会又与日本有所不同,我国公司法不但要求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而且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这一点又与德国的监事会有相近之处(红笔画圈)。
(未完,全文共1987字,当前显示6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