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维护人员驻外管理办法
兴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办事处
兴沈药业【字2012第12号】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发展需要,在外设立办事处或库房配送点,对驻外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驻外人员考勤、差旅规定:
1、驻外库房及配送人员由公司商务部负责考勤,每日9。00向商务部负责人报到并发送工作日志汇报前一天工作,便于公司的统一计划和管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2、驻外人员请假,需提前1天向商务部负责人申请,按公司考勤制度逐级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3、驻外人员因公往返公司和驻外机构之间的车船票据实报销(不含出租车、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因公返回公司时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公司考勤,办理完业务返回驻地时需通知行政人事部;
4、驻外人员因休假或其他私人原因往返公司和驻外机构之间的车船票,由其自行承担,公司不予以报销。
5、解除与公司合作提出辞职的,要在三个月前向公司递交申请,公司根据人员到岗情况安排辞职者离开时间。
二、驻外人员生活补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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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