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2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重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课前预习案
1、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权利:
义务:
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原则
3、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间的关系
4、当代中国人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课堂探究案
探究一: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请从该宪法规定概括出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
2、思考没有选举资格的三种情况。
3、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各级各机关的领导或厂长、村民居委会成员的权利属不属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探究二:
材料一:1998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原中共中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有期徒刑6年.
材料二:1999年6月7日,原湛江海关曹秀康等60名主犯在广东被执行死刑.
这两则材料共同反映了什么政治学道理。
【知识拓展】
1、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密切联系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
2、有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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