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制度
“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制度
根据《淄教安字[2018]31号关于做好首批市级“平安校园”及省级“平安校园示范学校”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学校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逐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各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淄教安字[2018]31号文件精神,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校长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定期研究学校的安全工作。
3、严格落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4、督促分管负责人及时落实安全工作。
5、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管负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6、妥善处理突发生事故和安全事故。
7、对两分管负责人进行考核。
(二)安全副校长职责
1、副校长分管学校值日、值周安全工作,对这两项工作全面负责。
2、制订值日值周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安排好值日值周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对分管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对不及时到岗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4、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汇报。
5、对值日值周人员进行考核。
(三)德育处安全职责
1、德育处分管各班级安全工作。
2、根据班级工作特点,制订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督促检查各班主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班主任提出批评建议,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管理,不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认真做好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坚决贯彻就近徒步的安全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会议,需报教育局批准,未按规定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6、加强校内班级安全管理,根据各班级位置环境和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7、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和分管负责人汇报。
8、对班主任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四)教务安全职责
1、教务分管体育课和实验课安全工作。
2、根据上课特点,制订体育教师和实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向体育和实验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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