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村务监督委员会“2+1+5”工作实施方案
《**市村务监督委员会
“2+1+5”工作实施方案》
“2”是两个工作定位
“1”是一份职责清单
“5”是五种监督方式
一、两个工作定位
“两个工作定位”,即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应时刻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有效开展村务监督工作。
(一)党的全面领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党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二)村民自我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中自我监督的主要形式,代表村民依法监督支村“两委”开展工作。
二、一份职责清单
“一份职责清单”,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对村务进行监督时,围绕8个方面22项内容开展精准监督。
(一)民主决策方面
1.列席村级重大事项会议,重点监督“四议两公开”是否到位,即监督村党组织支部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等会议程序是否到位、到会人员是否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决议是否及时公开、实施结果是否公开等。
(二)工程项目方面
重点监督村级工程项目立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预决算、质量监管和验收等工作是否合法合规。
2.以下项目在乡镇(街道)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0万元(含)至2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产权交易项目(含租赁、承包、出售、转让等);办公(生产)物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其他货物和服务性采购项目。
3.以下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自行实施,实施情况报乡镇(街道)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1)
单个项目合同估价为1万元(含)至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
单个项目合同算价为1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产权交易项目(含租赁、承包、出售、转让等);办公(生产)物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其他货物和服务性采购项目。
4.以下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按“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经乡镇(街道)农村公共资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进入**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交易,实施情况报乡镇(街道)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1)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的产权交易项目(含租赁、承包、出售、转让等);办公(生产)物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其他货物和服务性采购项目。
(未完,全文共3010字,当前显示9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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