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叉车安全使用规定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工程部、物流部负责厂区内交通秩序的指挥和管理,现场作业班班长负责全厂交通设备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现场作业班班长负责协调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现场作业班班长负责协调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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