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宣办电〔2014〕100号)文件的要求,现向市委述责述廉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县政府班子始终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根本准则,坚决拥护中央和上级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利用县政府党组会、县长办公会学习会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把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在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班子建设、行政效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做到事事提、时时讲、处处说。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积极做好指导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适时督促检查。注重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方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各种腐败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参与县委关于选人用人决策,坚决维护县委作出的选人用人决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从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干部人选,依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把好人选廉政关,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程序规定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做好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和公益性岗位考试等工作。
四、抓好作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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