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支持。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1、应当是村民代表。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3、主任应为党员,提倡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
4、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配偶亲戚、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报账员不得列入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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