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述职报告
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那曲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县和双湖特别区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那机编发[2011]24号)精神,结合申扎实际,设立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委托授权,负责行政辖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研究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规范和规定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和队伍培训。
(三)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文化市场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
(未完,全文共1245字,当前显示3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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