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主任:
委员:
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
1、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2、村民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会”的工作情况和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等。
3、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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