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工作细则
来源: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2010-06-21)点击:1771次〖大中小〗
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良好运行,公司制定了《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细则》,现正式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О一О年六月八日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细则
前言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二三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良好运行,依据二三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所需的文件准备、会务安排、决议文件的发布和股东、董事与公司之间日常信息的正常沟通等工作。旨在规范各级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电话、传签文件等方式召开。
第一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董事长工作职责:
(一)批准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议题,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签发会议通知;
(二)批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的各种会议文件;
(三)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四)检查、监督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第五条监事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确定监事会的会议议题,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签发会议通知;
(二)批准监事会会议召开前的各种会议文件;
(三)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四)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负责收集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议题,提出会议策划方案;
(二)负责会议议题的分解,下发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文件的准备;
(三)负责会议召开期间的总体协调;
(四)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起草和发布;
(五)负责股东、董事、监事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六)协助董事长监督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职责:
(一)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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