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预防腐败
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意见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到了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的历史高度,更加突出了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中的位置。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上的重大升华,是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几年来,我省高等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基础比较扎实,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但从全国来看,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职务犯罪呈现出易发多发的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有效预防腐败,势必败坏高校的形象,影响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业。因此,一定要把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作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从对党的教育事业大局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把预防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2抓紧抓好。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意见》,把预防腐败放在全省教育工作大局中来考虑,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紧紧抓住高等学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省高校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现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反腐倡廉氛围更加浓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预防腐败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使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中央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坚持预防和惩治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把预防腐败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2、坚持创新预防腐败工作的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本校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3、坚持依法治校,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现有制度的审查清理,围绕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依靠发展民主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监督。积极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坚持预防腐败与加强高校管理协调推进。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本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调,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促进预防腐败和教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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