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保险政策
人事代理是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作为综合代管部门,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人事代理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与个人委托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主要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才招聘引进;
3、毕业生转正定级
4、人事关系接转
5、专业技术职务初定与评审申报
6、人事档案管理
7、档案工资调整
8、集体户挂靠
9、各项社会保险代办
10、各类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出具
(二)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1、提供材料:
(1)报到证;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将上述资料交人事代理部审查(以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的,须解除协议;报到证未派遣到我市的,须到当地人事局办理调整或改派手续,即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同意调整到慈溪就业”并盖章);
(2)查实是否到档;
(3)办理人事代理:
①个人代理。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慈溪人才网上下载);与人才中心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缴纳个人人事代理费180元/年。
②单位代理。若单位未与人才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首先由工作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1份、《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2份(慈溪人才网上下载)到人事代理部办理开户手续;填写《慈溪市人才中心代理人员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办理代理手续并缴纳单位人事代理费240元/年.人。
(三)人才流动
1、市内流动的人才提供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办辞职手续的,须提供人才流动登记表;
(2)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市外流动到市内的引进人才:
(1)提供材料:
①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②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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