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司法鉴定的市场需求及必要性分析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前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我国保险业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保险发展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保险公估日益成为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是我国保险市场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也是我国同国际保险市场接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公估的职能和影响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由于我国保险公估公司大多规模过小、与保险公司对话的实力较弱、专业人才缺乏、业务水平低下、业务来源渠道不畅、国内保险公估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社会公众对保险公估业缺乏了解和国外成熟保险公估人的竞争等因素的存在,严重地影响和阻碍了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健康发展。面对入世后难得的市场机遇和国内保险市场开放后带来的挑战,逐步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保险公估人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模式,有利于我国保险公估市场走向成熟,走向国际化,使我国保险公估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一、保险公估的概述
(一)保险公估的含义及内容
保险公估人是指受保险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等业务,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机构。保险公估人是保险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独立,公正、公平的身份介入保险市场,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准确实施保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利益的重要保证。
保险公估人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公估人结果的经济性。一方面,保险人需要公估人的服务来降低理赔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公估人通过合理理赔,维护了被保险人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推进了被保企业的发展,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能力。
2.保险公估人专业的技术性。由于保险公估人的市场定位是向众多保险人甚至被保险人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因此,当公估人面对更多不同类型保险理赔、评估等业务时,要求拥有不同专业背景又熟悉保险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理赔人员,从而使其理赔技术有可能较单个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更加熟练,经验更加丰富。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3.保险公估人资格的严格性。保险公估人除应具有保险、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外,还必须从事过理工类专业技术业务。同时,作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保险公估资格考试,获得《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证书》,才能持证上岗。
4.保险公估人地位的超然性。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市场中介人之一,相对保险当事人而言地位超然,较易被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被保险人接受,是减少理赔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磨擦的润滑剂。但保险公估人毕竟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中介组织,其超然性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它与同属中介人的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的作用有很大不同。
(二)国内外保险公估业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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