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修 改)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派出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派出人员指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根据工作需要派到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派驻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条派出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核,总经理批准。派驻企业经营班子
成员由集团公司部长及以上人员出任。
第三条派出人员在派出期间,集团公司保留其人事档案关系。
第四条派出人员在派出之日起,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派驻企业标准核定并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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