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住房〔2007〕276号(2007年12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
为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于意见》(国发[2006]5号)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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