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公司现有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人员的职业状况、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和流动状态,完善公司人员人事档案内容,规范人员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现将公司人员主要归档材料目录通知如下:
一、履历材料
1、个人履历表;
2、员工应聘登记表、近期个人简历及自传性材料。
二、鉴定考核材料
1、转正定级表、年度考核表、民主评议材料;
2、政治历史审查、复查材料;
3、任免考察材料;
4、出国出境考察材料;
5、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及参加工作时间材料。
三、学历培训材料
1、学历学籍材料(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行业培训、专业机构、单位内训等培训结业成绩表(证书复印件);
3、毕业实习、实践鉴定材料。
四、录(聘)用、招工、调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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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