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上的讲话
在全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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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政法系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集中再动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进政法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
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和省、市都先后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下面,我着重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抓紧抓好我县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几点具体意见。
第一,在思想上要提高三个认识
这些年,政法战线教育活动一个接一个,干警中可能存在一些厌烦,甚至抵触情绪。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大家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罗干同志在讲话中,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概括为“三个客观需要”,即:“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我们要把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属于意识形态,决定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政法机关执法工作的灵魂,是确保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思想基础。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抓住了根本和关键。各级党委和政法各部门要紧密联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这一工作的自觉性。要把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统一执法思想、理顺执法关系的有利契机,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和主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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